admin 发表于 2024-6-15 19:10:05

被告人在诈骗窝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时间均已达30天以上

2024年6月12日至13日,由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二起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专案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赖某成、陈某强等共44名被告人受审。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赖某成、陈某强等44人先后从云南偷渡至缅甸,在缅甸勐波县“小红楼”诈骗窝点内分别担任代理、组长或一般组员,在诈骗窝点老板的安排下从事“引流”等工作,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44名被告人在诈骗窝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时间均已达30天以上。

庭审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公诉机关对在场人员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陈某、赖某成、陈某强等44人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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