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揽3女至柬埔寨卖淫,女经纪2度判无罪
台中市一名吴姓女子被3名女子指控,涉嫌仲介前往柬埔寨陪酒,但在柬国时,吴女与绰号 ”胖哥“ 等人,擅自扣留女子护照,强逼卖淫,其中一名女子因条件不好逼做诈欺,甚以美金2万至5万元价格,将女子转卖到不同园区,检方起诉吴女,不过一、二审审酌,被害人前后证述不一,无其他证据证明有强迫意愿工作,因此判无罪。判决指出,吴女2022年4月间招揽多名女子到柬埔寨一间酒店从事陪酒,吴女与酒店业者胖哥等3人,以办理签证为由扣留女子护照,并以工作合约规定上班需满3个月才能离开,否则要支付5万元美金的高额赔偿,强迫女子从事卖淫或诈骗,若不听话就会被殴打、拘禁。
抵达柬埔寨后,吴女等人更以2万至5万元美金的价格,将3名女子卖到其他园区,其中某一受害女子因 ”条件不好” 被二度转卖、逼签20万本票,事后3人趁工作人员不注意时脱逃,并寻求外人帮助返台,全桉才曝光。检方认定吴女是”人蛇”并依人口贩运法等罪起诉。
地院审理时,吴女否认犯行,辩称她并未扣留3人护照,其中一女是她的国中学妹,当初是女子自称要到柬埔寨找朋友,才向她借钱买机票,另外2人则是透过应征八大工作群组主动联络她,她并未强迫3人从事卖淫、诈骗。
法官勘验相关LINE对话纪录及手机通联后,发现3名女子证述前后不一,且未提出相关证据为证,一审判吴女无罪;检方上诉台中高分院后,二审法官仍维持一审认定,判吴女无罪,全桉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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