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亿元洗钱案:又一柬籍被告认罪
今天(5月23日)早上,新加坡30亿元洗钱案中的被告陈清远在庭上认罪,成为本案第七名认罪的被告。
据报道,34岁的柬埔寨籍男子陈清远面临10项指控,包括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伪造文件和证件,以及伪造文件进行诈骗等。
控状指出,陈清远涉嫌非法所得:59.83万新币及多种外币;花旗银行六个账户中的存款,总额超过624万元新币;多辆轿车和加密货币。这些资产的一大部分据信来源于其非法网赌业务。
在此前的庭审中,法庭揭露警方从陈清远及其女友名下查封的资产总值达到了约2300万新元。这些资产包括现金、房产、轿车和奢侈品等。其中,大约九成资产在判决后被没收充公。
陈清远是唯一一个从监狱押上庭并认罪的被告。他在庭上承认了其中三项罪名,而法官将在判决时一并考虑其余罪名。
此前,该案已有六名被告被判刑。苏文强和王宝森(均为32岁)早前被判处13个月监禁,并已在新加坡服刑完毕。他们于5月6日被遣返回柬埔寨,但被禁止入境。
目前,该案唯一还未认罪的被告是36岁的 #苏剑锋,他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